钟祥市皇庄片区棚户区改造石城花园二期12号楼及周边地块位于钟祥市皇庄街道皇庄街东侧,地块位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31°11'11.35" 东经112°34'17.42",地块总占地面积2.25亩。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根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八条新增建设用地和改变现有建设用地用途的,在办理用地手续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现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在办理相关规划和土地手续时,转让方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机构编制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文件要求,本地块原用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用地,现变更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钟祥市武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钟祥市杰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显示,钟祥市皇庄片区棚户区改造石城花园二期12号楼及周边2.25亩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现场无明显污染痕迹和异味,即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Archiver|美满环保|美满网|云环评|荆门环评环评专家、编制人员、审核人员、业务员之家 ( 鄂 ICP备20010663-2 )
GMT+8, 2024-12-22 13:38 , Processed in 0.07443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