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湖北弘和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废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已完成,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进行公示。 该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阳光大道以西、油库路以北,建设8万吨/年废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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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 ICP备200106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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