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委托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5月荆门生态环境局掇刀分局主持召开了本项目专家评估会,项目于2023年5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荆环掇审[2023]30号。 2024年1月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受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工作。2024年2月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对工程环保设施及环保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现场监测条件等进行了检查,并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和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等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确定了验收监测内容。 2024年3月12日至3月13日,湖北臻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根据验收监测方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该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提出了验收监测结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管理等提出了环境管理检查结论,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环保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 项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清水路源9号 建设单位: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0713900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金山文档】【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 0航特装备--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项目验收报告表(清水源)(2024.5.8)(完整版) https://365.kdocs.cn/l/cc9ODIxFjOMU(此链接为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副车架精密加工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文本和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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