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动两轮车制动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工作公告 《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动两轮车制动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已经由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电动两轮车制动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荆门掇刀区高新区常青路1号 (3)建设单位: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建设内容:扩建,增加300万套/年两轮电动车制动器,新建厂房2万平方米,增加机加工、装配和涂装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5)主要工艺与污染物情况:项目建成后会产生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氨、硫化氢;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包括COD、氨氮、总氮等有机污染物;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漆渣、废切削液、废铝屑、生活垃圾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总 电话:13872920125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11号1栋301室 联系人:刘元锡(环评工程师) 电话:1398696719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或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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