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委托黄冈市一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8月13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以荆环审[2020]53号文对《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23年1月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美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湖北美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对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勘察,依据现场建设和环境管理检查实际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方案,其主要验收范围为1.5万吨/年精制棉生产线及废气、废水等环保工程和公辅设施。 2023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湖北美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湖北臻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该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提出了验收监测结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管理等提出了环境管理检查结论,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为环保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 项目地点:钟祥市南湖新区富水路 建设单位: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范总 联系电话:159086337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金山文档】 https://kdocs.cn/l/ct0HAl5VMd0l 【金山文档】 (4)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验收意见 https://kdocs.cn/l/cvz8CIzp0TYU (此链接为湖北金汉江精制棉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文本和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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